笔者已经上传了从头顶的星空到心中的道德律和从头顶的星空到心中的道德律 一、2.人与自然博弈的策略,以及医学,是人与自然的博弈,还是人与自身的博弈?本文是全文的第二部分。
与自然界博弈的这种重复、策略有限,以及演进的博弈方式极其重要,正是这样的博弈方式,于文明之初和日后的岁月中,对于构建起科学家,乃至更多人“心中的道德律”起到了重大影响。
1.天人分离
与自然的博弈,尤其是与其中最简单部分的博弈,造就并促进了天人分离的观念。作为博弈对手,自然的行为与主体的好恶无关,这一点给科学家留下深刻印象。
1616年,伽利略在罗马法庭上规定了作为一名科学家必须遵循的准则:“从事实验科学的教授们并无力量可以随意更改他们的见解以及左右摇摆。影响一位数学家或物理学家与去影响一位律师或商人有着极大的不同。可以认为有关契约、合同、票证或商业的见解是合法的或不合法的,但不能以同样的力量去更改关于自然与天体事项的实验结论。”伽利略以第一性和第二性进一步划清主客体的关系。
主客体分离意味着有一个独立于人的自然,更重要的是,有一个独立于自然的人。这就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主旋律:“自然的发现和人的发现”。
人际博弈夹带着太多的情感、权力和利益因素,因而难以分清博弈方。始于与自然博弈的文化,由客观的看待自然,到客观的看待他人,以及客观的看待自己,乃至冷静地承认人是机器或猿。
2.形成“以意欲向前”的精神
梁漱溟把世界文化划分为若干并存不悖的文化系统。西方文化“以意欲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早在公元前三世纪,阿基米德即声称:“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地球”。其他文化或“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或“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
从博弈链的角度,结合梁漱溟所论及的人的三大关系,就很容易解释“文化三路向”说。不难发现,西方文化“向前”的“意欲”,正是源于前述对于自然的“演进博弈”。“调和持中”出于人际博弈中的无限策略、利益纠葛和难分高下,要求各方中庸和随遇而安。在人与自身的博弈中,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根本精神,以求得内心的宁静和满足。
然而,这种“向前”的“意欲”如果走向极端,就是征服自然,乃至世界。
“意欲向前”之所以成为现实,还在于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所形成的普适性知识(参见知识之树(1)、知识之树(2))。普适性知识的特点是与特定的对象无关,与对象所处语境无关,以及与特定主体无关,以清晰的逻辑表达,可以由人或无生命的载体承载,因而可以积累和共享。于是,知识经由普适性知识得到增长和更新。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与人和与己的博弈中主要只能形成难以言传的隐性知识和嵌入的地方性知识,难以交流和共享,因而也就较少增长和更新。
自古希腊起,西方人即视求知为生命,知识至上。据说,欧几里德的一个学生曾问及,“学习几何有什么用处?”,欧几里德的回答是,“给他5分钱,让他滚!”欧里庇德斯的名言是,那些获得了科学知识的人是有福的,他们既不追求平民的烦恼,也不急急忙忙参与不公正的事业,而是沉思那不朽的自然界的永恒的秩序,沉思它是怎样形成,以及在什么时候,为什么形成的……。总之,求真,好奇,为科学而科学等等,就是这种心理的写照。西方科学精神本质上是一种“爱智慧”的精神(邓晓芒)。
“意欲向前”,不仅旨在外部世界,而且在于自身,主要体现于怀疑和创新。科学在怀疑中前进,怀疑是为了创新。求异,反思,不断自我更新。相对而言,求同,则需要稳定和收敛。
由与自然博弈而意欲向前,在此意义上亦即人类在与自然博弈过程中的“自举”过程。
3.规则意识
近些年来,“规则”一直是热议的话题。
规则,究竟怎么养成?为何不同文化的规则意识有如此大的差异(不是差距)?(参见旷野上有一扇门……)
规则,就是对博弈行为做出的具体规定,可以由博弈者各方共同制定,也可以由博弈者授权的第三方制定,或者由博弈者和第三方共同制定。
规则的要义是,其一,得到所有各方的认同,其二,各方之间的平权,其三,第三方超越所有各方;目的是保证博弈的公平。规则的普遍适用和稳定有效同样重要,这将有助于博弈者在胜负或得失中汲取经验教训和知识的积累,理性的育成,信用的培育,从而减少社会运行的成本,最终有助于人性的凝练、积淀和提升。
局部和临时的规则在特定场合固然需要,但若是总是“个案处理”或“下不为例”,也就是一次博弈,就可能导致囚徒困境,造成人际间的失信、背叛和人性的堕落。
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自然实际上一身而二任,既作为博弈的一方,又是规则的制定者。不论博弈的另一方也就是人愿意与否,在确定的情况下,自然界总是按“既定”方式出牌。正是在与自然之间普遍和重复的博弈中,经历了成功与失败的反复磨练,尤其是在演进博弈中获得了确定的进步,使得科学家和更多人逐步接受和培育了规则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一意识推广到人际的博弈中。“科学技术是社会秩序的高效制造者。每当科学家和工程师就观察、解释、表述或者理论达成共识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建立秩序”。
显然,以人际博弈为主,由于博弈各方间充斥着一次博弈和无限策略,同时,政府作为制定规则的第三方,往往直接参与博弈,因而规则意识淡漠,守规则反而一再被淘汰出局,而善于“变通”者往往获利,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规则得不到执行,只能寄希望于伦理道德规范。由于没有对博弈方策略的严格限定,各方随心所欲的“无招”,实际上难以朝向“共同的目标”。
4.客观和规则意识二者的结合:理性
客观,在于尊重事实,尊重规律;规则意识则涉及主体的知与行。对事实和规律的尊重培育了规则意识,而只有遵守规则,也就是执行有限策略,方可能展开重复和演进博弈。理性又可区分为认识过程的科学理性,以及实践领域的技术理性。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分别由认识和实践上使得“向前”的“意欲”成为现实;反过来说,正是这样“向前”的“意欲”,成为一种价值判断或价值理性,引导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并为之提供动机。
与理性有关的是知识的类型。科学,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是社会学和经济学),人人皆可获取,以及主要是编码知识,可以交流共享。此即默顿所言的知识的“公有性”。
有必要指出,在演进博弈推进到生命科学等领域,实验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完全重复,更多的权重在于新知识能否融入知识体系,为相关领域接受并提供支撑。因而在“演进博弈”的更复杂的领域,除了刚性的规则,伦理必然介入。
5.民主意识
其一,自然界提供足够多且来者不拒的博弈“选手”,人与自然之间的博弈链足够乃至无限长(同时也足够“宽”)。对于所有与之博弈的人,无论民族和国家,不计古往今来,一视同仁,无亲疏好恶之分(一些研究者可能因拥有某地所特有的对象如地质和生物的“近水楼台”之便,进而实行封闭甚至垄断,从而获“先得月”之利),只要以同样的规则与之博弈,自然界便以同样的方式回应。
正是这样的博弈方式,使科学家客观地看待自然,以及倾向于客观和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人,这就是所谓“陌生人”。由此可以得到的一个重要推论是,陌生人之间的平权,这也是赛先生的核心之一,进而由赛先生通往德先生。
其二,在这样的竞技场上,胜负只有一个标准:是否揭示了新的事实和规律,也就是自然的博弈策略。其间排除权力和意识形态的干预。当自然界以同一种状态面对芸芸众生之时,芸芸众生彼此之间也就只能是同一种状态,那就是平权,继而由与自然博弈中的平权,延伸到人际博弈中的平权,这正是民主的要义。若是一方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另一方只能苟延残喘;当一方退出竞争,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对手,博弈实际上到此为止。而博弈的停止,也就意味着演进的停止。
默顿由科学活动总结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默顿规范,实际上正是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对人的一方,对其中的特殊成员也就是科学家所施加的限定和制约。巴尔赞把“一个沉浸在研究中的科学家”奉为“……美德的楷模”。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这是康德的名言。
与自然的博弈,以及由此对博弈者的形塑,提供了这“两样东西”之间的某种桥梁。
行文至此有必要提及,除了科学活动的影响外,自然界的日月星辰、生命涌现、宇宙之神秘、无限和秩序本身的魅力引起的内心震撼,同样强大。其实,康德内心的震撼,多半可能是出于这一方面。
本文的第三、四部分将分析科学技术活动的有限性和对人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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