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马云发言、蚂蚁金服上市暂停和有关部门约谈(简称“蚂蚁事件”)的关注,一度盖过对美国大选的关注。
蚂蚁事件中折射出世态万象,如银行、蚂蚁金服与借方各自的利益,夹杂着消费主义和民粹主义等意识形态,“高利贷”这样刺人眼球的词汇,还有以往一再提及的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等等。实际上自近现代以来,这些方面的纠缠已久,虽然在形态和细节上有差异。
此文关注的是另外的话题。
首先,蚂蚁事件揭示了由实体经济迈向数字经济之时,二者之间的转折与共处之困惑。
其一,贷款的依据,究竟是数据,信用,还是作为实体的抵押物。蚂蚁金服手握借方(个人与小微企业)大数据,由大数据分析借方信用,由信用得出贷款额度。而传统银行依然注重以实体方式存在的抵押物,也就是马云所言“中国的银行还是当铺思想,害了很多企业家!”数据,信用,还是作为实体的抵押物,标志着不同的经济形态。
其二,由数据到信用再到贷款额度,每一步需有不一样的算法。蚂蚁金服由实体经济一步步迈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最新科技进展介入其中,说是“科技公司”不无依据。然而算法受监管方与被监管方博弈的影响。监管方要限制放贷的规模,而放贷的规模关系到放贷的收入。如果放贷还要跨省,算法就要考虑到不同省份之间或大或小的差异。数字经济受实体经济制约。
其三,在实体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过程中,蚂蚁金服等与传统银行形成某种合作与博弈的关系。马云有言,“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去改变银行”。银行既需要与阿里巴巴合作,又需要推出同类产品与之竞争。“如何监管支付宝、如何监管蚂蚁金服,成为金融界一大热门话题”。蚂蚁金服等与传统银行的关系,将随实体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的深度和广度发生相应的变化。
再者,杠杆有多长。目前,蚂蚁金服的操作可以循环几十次,形成上百倍的高杠杆。不由得想起20余年前的次贷危机。巴塞尔协议要求全球银行业的杠杆倍数控制在10倍左右,而马云指“《巴塞尔协议》是一个老年俱乐部!”要求突破约束。与此相关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杠杆大小,在数字化转向的今天,可以看作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某种比例。最低出资额,则可以认为要求身在数字经济的贷方,以实实在在的资金,作为向实体经济的“抵押”。换言之,数字经济,为理解往日之杠杆和最低出资额提供新的视角。“青年俱乐部”的杠杆可以有多高,最低出资额又可以有多低?
“创新一定要付出牺牲和代价,为未来担当,做没有风险的创新就是扼杀创新!”问题是,谁来付出“牺牲和代价”,谁来承担风险?
第二个问题是,变化中的不变:人性依旧。
计划者完全理性,具有充分的计算能力与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或者如拉普拉斯所说的,告诉我所有微粒的运动方程,我告诉你百年后的世界会是怎样。这就是第一人性假设,已经在人类历史中被证明不可能。数字化,大数据是否可能把握人性,或者比自己,比身边最亲近的人都看得清楚?这是在认识层面上说。区块链,能否百分之百制止违约、作弊?这是在操作,也就是实践层面上说。在正确的时点上,用正确的力度,进行恰到好处的货币政策操作,这是给神提出的要求。
那么,不靠马云,不靠央行,每个个人自己能否承担责任?大多数人在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数据时,唯一理性的选择便是放弃。巴菲特的原则是:不懂的东西千万不要碰。信息的复杂性、丰富性,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瞬息万变,以及蝴蝶效应沿产业链的传递和放大,无论是监管者还是个人都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或者,托付给人工智能?
第一人性假设不成立,第二人性假设亦然。
在借方,花呗,和富人一样过着有车有房的生活;明知道这些钱的利息很高,还是非理性消费。周小川担忧,一些年轻人过多地靠借债过度消费、奢侈消费。贪婪的银行家固然可恶,但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贪婪的银行家(刘瑜,金融危机里的左中右,南方周末2008-10-9)。不单单是华尔街的贪婪,而是人性的贪婪。
再看贷方。1979年,孟加拉人尤努斯创办格莱珉银行,为无法在传统银行获得贷款的穷人提供小额贷款,在贫困人口众多的孟加拉国实现金融普惠,并因此在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遗憾的是,这只是个案,否则也不可能获奖。蚂蚁金服在创建之初曾提出这个事例,而后也确实解决了不少个人与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然而,当贷方鼓动,“年轻就是花呗”之时,依然看到的是资本的共性,资本不是天使。花呗,借呗,“普而不惠”。
还有身份和心情都复杂的传统银行。没有(充分的)大数据,唯有依赖实体抵押物,人是有限的。既希望做些事情,也在乎分一杯羹,人是自利的。再加上一条:最小风险。这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最小作用量原理。
站在实体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这一视角,蚂蚁事件只是过程中的一个浪花,虽浪花四溅。或许,浪花在某种程度上推迟了转型;或许,使转型变得较为平稳。今后还会有这样或那样,或大或小的浪花。只要找准了方向,把握推进与平稳的关系,也就不会有此次这样的声势和反响。
推动转型的根本力量是科技,特别是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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