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输
功能耦合一旦发生摩擦,必然累及耦合的双方或多方。针对一方的供给或需求侧科技战,实际上也就是针对另一方的需求或供给侧科技战,这就是双输的内涵。供给侧科技战,对华为、中兴断供,也就是切断了美国公司的财路和原创技术的产业化,是对美国的需求侧科技战;需求侧科技战,不用华为的5G,断了华为通往产业链下游之路,也就是对美国的供给侧科技战。在0-1和1-100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制约和促进的关系。
任正非在咖啡会上形象地表示,如果科技脱离了,喜马拉雅山顶上的雪水不准流到下面来,庄稼活不了就会想办法替代,譬如打井使庄稼存活。上面的雪水也没有得到什么利益。美国如果做了很多好东西不卖,怎么去让国家变得繁荣富强呢?科学技术不能商用,不能占领全球市场,那经济就会萎缩。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上面的雪水流下来浇灌下游的庄稼,从庄稼分取一部分利益,这就是世界走向全球化的目标。
有人提出,充分调动西方资本力量,用市场规则反击美对华科技打压。在西方世界,当资本利益与政府利益一致时,其往往成为政府的拥趸并配合政府。一旦资本认为政府决策对其有害,也可能基于自身利益诉求,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反对政府相关举措。美国对华科技打压政策并不完全符合西方资本商业利益,已经在一些国家引发资本的反弹。避开国家层面而突出企业层面的交往,利用西方企业逐利性,引导其与中方有关企业共同行动。
处于由利益到价值观阶梯低层的资本和利益,未必听从高层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欧美和各国也有各自对包括经济到价值观整体利益的考量。
落实到同一家公司,例如华为,既面临5G需要去“争”的需求侧科技战,还需要在手机等领域不断去“竞”。“竞”与“争”互补。“竞”,在供给侧科技战中领先一步,“争”则在需求侧科技战中落到实处,以及以用户的信息和获得的利润反馈、反哺“竞”。
(2)双输,双方“输”的含义不同
其一,主动,抑或被动。显然在这场中美科技战中,无论在供给侧还是需求侧科技战,都是美国主动挑起,中国随即应对。通常,挑起者有先手之利,加之沙盘推演准备充分,应对者后手相对被动,不清楚对方手头还有什么样的牌和后续手段。目前转变被动局面的时机看来尚未到来。
其二,对华为、中兴等的供给侧科技战,华为和中兴等因此蒙受的损失是现实的,不仅是经济,而且已经社会化的技术可能发生“去社会化”(科林格里奇困境),导致所有已经投入、融入其中的资源付之东流,特别是人力资源及其家庭的重新安排,大多要经历失业阶段。被断供的公司被剥离原有产业链,在其中的生态位一旦被他者取代,这一过程不可逆,难以恢复。关键还在于,供给方几乎独一无二,需求方没有选择权。
对美国直接的损害之一是钱财,有些是要放弃先前曾获得的(断供),有些是放弃尚未得到的(瓦森纳),也就是心理上,而不是现实的损失。总体而言,科技战对上游0-1的影响,因为基本上尚未社会化,影响面相对狭窄,甚至只限于研发团队。损害之二,失去下游对于上游的数据反馈,0-1可能止于长不大的幼苗。损害之三,对美国更大的损失或许是毁约造成的信用下降,今后凡是打算与美国在产业链上有交往的国家和公司不得不多一个心眼。
其三,针对华为的需求侧科技战,华为的损失是,失去本可以占领的高端市场和获取的利润,以及关于5G的标准和话语权。如果损失不可避免,干脆一劳永逸卖掉5G。这或许是华为眼下的策略。
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损害是,将具有高功能价格比的产品拒之门外,延缓通往5G的大门。因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尚未与华为的5G形成产业链上的耦合关系,所以不存在“去社会化”这样的切肤之痛,同时也避免了想象中的今后受制于他人的风险。关键是,有爱立信和诺基亚,需求方在一定程度上拥有选择权。就此而言,权衡得失,美国等西方国家拒用华为5G会是大概率事件。
另一个值得却没有引起关注的事例是,同样以“科技黑箱”的方式存在,大致同样在产业树上处于0-1的位置,何以谷歌、ARM、微软等对华为、中兴等断供,华为和中兴等充分信任并希望对方恢复供货,并未对其信用提出质疑;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却对华为的信用如此耿耿于怀?是二者所涉及的科技黑箱的性质有所不同,产业树有异,还是另有原因,有待进一步深究。
对“输”之含义的分析有待细化,进而构建模型和定量化,然后方能权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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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巴统 瓦森纳 断供 |
需求侧:不用华为5G |
对中国 |
失去0-1,1-100难以为继。 现实的科林格里奇困境,较少选择余地 |
华为失去预期市场和利润 |
对美国 |
失去1-100,0-1难以壮大 失去预期与现实的市场和利润 |
损失功能价格比 有选择权 免除风险 |
“自力更生”与参与“全球产业链”的边界在哪里?当下中国,除了上世纪5、60年代,自力更生的呼声从来没有这么大。以前强调自主,主要是利润角度来说。现在强调自主就不仅是利润,而是生死存亡,自力更生的动力会强一个数量级。想起狼追逐兔子,一顿早餐和一条命的故事。
(3)化被动为主动,在科技战中实现产业升级。
如果仅限于在“双输”中权衡得失,那么依然难以摆脱在科技战中的被动局面。
其一,在科技战中,更多在“竞”上下功夫,注重原创,0-1,注重人与自然的博弈。自然界具有充分“信用”,不会背叛,人与自然足以展开重复博弈和演进博弈。其二,趁科技战之机,全方位实现产业升级,以及改善产业整体布局,不仅在今后可能的科技战中居于主动地位,而且全面提升国家实力。
过去四十年中国吸收西方外溢的几百年积累的廉价甚至免费的通用性技术及工业制度,快速建立了初级工业体系,但高精尖技术依然受制于人。问题主要在两方面。
其一,资本的逐利本性没有得到相应的制约,甚至在房地产等方面推波助澜。楼市火热和金融繁荣,吸收大量社会资本,增加了社会浮躁风气。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更多选择下游技术含量低的应用市场,获取亿万级别的用户数据,并以大数据之名快速上市套利退出。真正技术含量高的领域,包括操作系统、浏览器、基础语言、通用芯片和光刻机等则鲜有公司问津,更遑论基础科学。
其二,二元性经济的壁垒,是中国技术创新之路的高墙。上游基础技术领域并不是竞争市场,多数处于限制性竞争与封闭之下。在中国,航空航天、核能核电、通讯技术、船舶重工、油气勘探及开采、发电机及电网等有着相当高的政策性准入门槛。有些通用技术如发动机、银行系统虽不是完全垄断,但其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国企,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竞争。
日本所谓“消失的二十年”,实际上并没有衰退。大公司退出终端市场后,基本成功地向上游核心部件和商用领域转型,成为上游技术底蕴更加深厚、更富有创新精神、以及实现全产业体系和全球布局。
在“两方面”的背后可以发现,最小作用量原理在特定情况下发挥了最大的“作用”,快赚、先赚好赚和没风险小风险的钱。所谓“特定情况”指:外部缺失制约,内在没有底线。解决之途,应对“其一”,不塞不流不止不行:提高单纯扩张的成本,以及堵住资本套利之路。应对“其二”,开放,进而鼓励资本和人力资源等进入高端领域。在对外扩大开放的同时,更需要对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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